
近日,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公布《大亚湾霞涌第一小学东侧配套道路工程“6·3”一般淹溺事故调查报告》。2025年6月3日,在霞涌街道海悦湾五期霞涌第一小学东北配套道路工程,一名工人掉下工地的井里,造成一人死亡配资网首页,直接经济损失165万元。

2025年6月4日,惠州市安委办对该起事故进行挂牌督办,要求还原事故真相,准确定性事故性质,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经调查认定,大亚湾霞涌第一小学东侧配套道路工程“6·3”一般淹溺事故是一起作业人员违章下井作业失足坠落致淹溺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当事人安全意识薄弱、缺乏风险辨识能力、违章冒险作业,检查污水井通水情况时,在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下冒险进入污水井,在攀爬出井过程中不慎坠入井中,被水流冲走至下游管道内淹溺致死。

事故污水井情况
事故的间接原因是施工单位景域建设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未按规定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未采取措施发现和消除有限空间作业的事故隐患;未按规定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按规定督促、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施工单位相关管理人员未严格落实岗位职责,未能及时制止作业人员违章作业行为和未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行为。
调查报告对有关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未按规定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未采取措施发现和消除有限空间作业的事故隐患;未按规定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按规定督促、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东风监理单位巡查不到位。事发当天,属于项目施工范围的霞新二路有现场沟槽砌砖等作业,而东风监理单位当天下午未对施工现场开展安全巡视,因而也未能发现、进一步处置工地内存在的非施工许可范围内的污水井作业,建议由区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依法进行处理。
惠州大亚湾正闳管道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在事发污水井(有限空间)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建议由区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依法进行处理。
责成区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区公共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向区管委会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对于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政府部门公职人员履职不当的问题及相关材料配资网首页,移交大亚湾区纪检监察工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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